臨床心理學家與精神科醫生有什麼不同?

筆者經常都會遇到這個問題,由一個普通市民甚或一些從事醫療工作多年的專業人士,都曾向筆者提到,他們不大清楚臨床心理學家的工作跟精神科醫生的分別。一般人只知道,兩者都是為一些精神和情緒出現問題或困擾的人士提供治療。

其實,兩者在專業範疇及採用的治療方法上,有著很大的分別。臨床心理學家專注個人的思想行為的模式,透過心理治療,修正思維方法,學習情緒及壓力處理,以積極的態度面對生活上的各種挑戰。現代的心理治療系統,主要以透過建立關係、對話和溝通,由意識層面以至潛意思想(Subconscious)的深度自我探索,思想及行為改變等技巧來達到治療的目標。幫助病人從根源上解決各種心理上的困擾和痛苦,改善心理健康、人際關系和生活質素。精神科醫生一般則專注於病理,主要透過藥物治療,平衡腦部的神經傳遞物質以調節情緒,改善睡眠等等。在治病的過程,部份的精神科醫生亦會輔以一些心理輔導和治療的技巧,加快療程的進展。

臨床心理學家須具備大學心理學的學位,然後接受兩年或以上的臨床訓練與實習,取得碩士學位,才可正式執業。部分臨床心理學家會選擇繼續進修,專注某一特定範圍的心理疾病或現象,進行深入研究,學習一些複雜技巧和接受訓練,繼而取得博士學位。精神科醫生則必須完成基本醫科訓練,取得醫科基本學位;然後在精神科工作及受訓,考取專業資格。

從前臨床心理學家的診治對象主要是情緒、思想或行為上出現困擾或受痛苦的人。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,人們對心理學的認識不斷地增加,亦明白到心理學在日常生活的重要性,以及心理和生理健康的緊密關係。臨床心理學的工作亦慢慢伸展到診斷及處理兒童的成長問題,專注力問題,學習或語言障礙,青少年的情緒困擾,身心疾病,腦部能力缺損(例如:中風、腦部病變)等不同的範疇。

撰文:吳桂生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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